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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污染治理,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十四五”末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近日,《山东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印发实施,《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也重新作了修订。7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解读。根据《行动方案》,我省提出,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全年平均不超过3.3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264.6天。
《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0.9%以内。主要措施是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行动、工业污染深度治理行动、大气面源治理提升行动、重污染天气应对行动、监管执法攻坚行动。
其中在推动能源结构转型方面,我省将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实施“外电入鲁”提质增效行动,不断提高省外来电规模和绿电比例。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9000万千瓦以上;“外电入鲁”规模达到1500亿千瓦时以上、力争达到1700亿千瓦时;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接续供应的前提下,全力推动30万千瓦以下落后小煤电机组关停并转,力争实现小抽凝机组基本替代退出,促进全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当前,我省海上风电实现并网发电“零突破”,累计并网规模达31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持续保持全国第一。“十四五”时期,我省将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煤炭消费量下降10%左右的任务。
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我省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坚决叫停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截至目前,我省大气传输通道城市10家钢铁企业产能全部转移退出,其中炼铁产能1957万吨、炼钢产能2356万吨;推动压减焦化企业26家,产能1801万吨;整合转移地炼企业10家,产能2696万吨;压减轮胎企业12家,退出低效落后轮胎产能2380万条;关停退出水泥熟料生产线32条、水泥磨机223台,涉及产能1663.2万吨和1.17亿吨。
《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5%以上。主要措施是实施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和达标治理、氮氧化物(NOx)污染治理提升等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行动,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和科技帮扶支撑,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
《行动方案》要求,到2025年,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铁路货运量占比提高0.5个百分点,水路货运量年均增速超过2%。主要措施是持续实施“公转铁”“公转水”,推进柴油货车清洁化,综合治理非道路移动源,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水平。
新修订的《应急预案》,更加突出差异化,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应急对经济社会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坚决不搞“一刀切”。“本次修订进一步细化、完善了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绩效分级和差异化应急管控要求。将绩效分级由原来的A、B、C三个等级调整为A、B、C、D四个等级和引领性、非引领性企业标准。修订后各级别的边界更加清晰,差异更加明显。其中,A级和引领性企业,即行业内大气污染防治标杆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不停产不限产,不受减排要求限制,可以采取自主减排措施。”省生态环境厅厅长侯翠荣介绍。